2019年7月8日 星期一

[網二紀錄] 2/12 在開放政府的路上,台灣走到哪裡了?— 公共數位創新空間經驗分享



很多 NGO 都希望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時候,能詢問多方利害關係人的意見,納入參考,才不會讓 NGO 總是在公聽會之間疲於奔命。但,這真的有可能嗎?唐鳳政委上任後推行的「開放政府聯絡人制度」促成了什麼,又有什麼挑戰?2 月份的網路星期二邀請到三位公共數位創新空間的成員,一起來聽聽他們的分享。

主持人淑芳姊:希望網二是相互連結、交流,共同合作的場域。

(現場參與者自我介紹)

雨蒼:曾在民間司改會工作,對政府很多政策沒在前期開放人民參加,覺得有點痛苦。目前我在 PDIS(行政院公共數位創新空間) 擔任研究員(按:雨蒼已於文章發布的 7 月份時,離開這個工作職位了)。我會先做簡介,之後請團隊一起分享。

什麼是開放政府?

共有四要素:
  1. 透明(Transparency):越早提供資料給大眾,可減少公部門重複溝通的心力和時間,進一步減少公部門的溝通負擔。
  2. 參與(Participation):讓大家可以一起參與,也讓公部門能降低政策被翻盤的風險。
  3. 涵容(Inclusion):公部門能讓受到政策影響的多方利害關係人充分表達意見、彼此聆聽對話,可減少政策錯誤的可能。
  4. 課責(Accountability):可回頭檢視意見提出者為誰?採納與否的原因?透過「接受問責、給出交代」,建立當責文化,讓每個提出意見的人能主動負起責任。


peggy(羅佩琪)反省開放:
  1. 開放是有成本的
  2. 開放需串接體系
  3. 需要人以及溝通
思考改善經驗累積的方法,不會只是個案、累積在業務單位,所以後來有專責的人來負責、協助開放政府。

誰來推動開放政府?開放政府是所有人的事,因此,需要願意參與政策推動過程的人民能分享實務經驗的公務員、以及能夠承擔責任的政務官;所以,由各部會指派的「開放政府聯絡人」也就是 PO(Participation Officer),就是改變公務文化,深耕開放政府的「種子」。

在 2017 年年底頒布了「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」,形成 PO Network 的運作機制,也是讓 PO 們可以互相聯繫的三級會議(季會、月會和協作會議),包括主持、轉譯(公部門和人民的雙向溝通)及紀錄。



如何推動開放政府?推動開放政府,一定要從改變公務文化開始。運作上,有傳統的政府單位,也是 PO 重點對象的幕僚 / 業務單位。而讓不同部門的同仁和民眾一起協作,創新的風險則由唐鳳承擔。

協作會議的目的,就是「聽取多元意見,創造協作的平台和可能」,希望能達成:
  1. 用協作的態度把所有東西在同一平台一次處理完
  2. 直接跟副首長報告
  3. 用協作的態度促進內外溝通
協作會議的議題有很多種,因此能達成的目標也不一定相同,有些倡議議題,可以透過這樣的會議達到某程度的釐清;有些技術含量較高的議題,則可趁機了解不同厲害關係人的意見,通常也比較容易成功;有的則是公部門已在規劃中,讓民眾了解政策進度,並提供民間的經驗供公部門參考。

協作會議的流程上,包含:
  1. 設定議題:在 PO 月會上,國發會提出建議票選的題目,供各部會PO票選。這些題目一般來自 Join 平台超過 5,000 人附議的提案,或由部會自行提案。而具有「跨部會」、「多元意見分歧」、「社會輿論關注」、「經常被重複提案」等屬性的案子較容易被選中。
  2. 確認分工:需要確認主、協辦機關為何。主辦機關需要聯絡提案人、確認提案內容和會議日期,並於 Join 平台回應初步時程、邀請附議人,並於會後回應會議結果;協辦機關則需要出席相關會議,並把相關資料提供給主辦機關,以利會議進行。
  3. 研究議題:主持團隊要在此時掌握議題脈絡,包括:主辦機關協助了解部會立場、有沒有關心這個議題的民意代表或民間團體、相關政策的研議情形,再彙整成議題分析表,接著請部會協助提供相關研究與資料,甚至是不同意見的好文章。
  4. 定義核心問題:釐清議題脈絡後,召開會前會。主持團隊與相關部會必須共同規劃協作會議流程,就部門執掌確認議題處理的範圍,並聚焦所需討論的面向。
  5. 協作可能方案:協作會議前,要確認相關的行政工作;在議題方面,會議前要透過議題手冊等方式進行期待管理,會議上再次確認與會者對議題的了解,對齊彼此的認知,再針對真正關鍵的核心問題發想可能解法。
  6. 納入政策:督導開放政府的政委會在協作會議後,向行政院長及其他政務委員報告。如果協作會議的建議或發想方向有可參採的部份,就會回到行政院指揮體系執行。如果行政院沒有具體裁示或政策目標,就會由部會考量協作會議所收集到的意見是否有可參採之處,如果有的話,就納入政策形成過程,依照現行的行政程序處理。
會議使用的工具,有逐字稿、直播(視情況調整)、工具單(更好的討論和釐清議題)、sli.do 和 pol.is。透過這些工具,希望能:
  1. 針對問題解決問題
  2. 提出問題的人一起解決問題
  3. 公開透明留下紀錄,討論不會重複
對公民(也就是使用者)來說,參與建設才會使用建設,避免法規 / 政策等到末端執行了、最後才讓民眾知道,而是一開始就參與。

簡單來說,PO 的核心重點就是協助好好的開會。如同陪審團定律,人不能太多或太少,所以協作會議的挑戰往往是 1 小時的會議不能超過 40 人,但有些討論精華難以透過文字或紀錄讓大家了解。此外,要引入適當的利害關係人、提供適當的資訊和平等、理性的討論,幫助大家盡可能做出好決定。

Q&A

1. 協作會議的成果,一定要由政務官下裁示嗎?

這牽涉到「負責」的問題,來參與開會的人可能無法負責(如:政治上下台的概念)。不過這個過程就是蒐集不同人的意見,在社會裡關係是交織的,如生態系,所以很難一個人負責。

但如果會議產出的結果有害,來參與開會的人有可能全權負責嗎?譬如:因為兒虐案件頻傳,討論在幼稚園加裝監視器的提案。可能是因為民眾情緒而起的提案,但面對面討論後,發現即使裝了監視器,可能也無法避免加害者躲到沒有監視器的地方打小孩,並且會造成照顧者更多壓力。

也有人覺得應該要留存證據。所以會看到處於不同位置的人的觀點,而每個人的觀點都是重要的。不過課責的議題往往也牽涉到權力衝突的問題。

2. 協作會議的結果,政務官一定要採用嗎?這套制度有公務員抗拒嗎?你們怎麼解決這些阻力?

通常公務部門不熟悉時,會抗拒,覺得增加業務量。但聯絡人制度目前回頭客仍是少的,需要放長遠來看文化的改變。政策方向上,就是將原本公部門的決策往民眾那邊移過去一點點。

公務員需要「陪伴」,PO 是公僕的公僕。有些需要做的業務,就陪著一起分工做,才會有信任關係和默契,譬如:協作會議前要做資料調查和準備,就會漸漸贏得信任,等協作會議完成了,公部門和民眾都覺得有成就感。

3. 如果長官下令不准 PDIS 開會?幕僚單位會否被弱化?如果二個部門呈現對峙狀態,會不會在其中成為犧牲品?

政治責任責任部份,政務官通常要分層負責,但事務官是否也可以負責?如何區分不同的事務可能比較重要。這也是對「課責」不一樣的理解。其實公共政策沒有人能負起完全的責任,重點應該是回過頭來看(公開逐字紀錄),當時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決策,以及當時的討論決定。也由於這樣的紀錄,讓身處其中的人會比較謹慎(當責)。

開放的精神應該要涵容更多的意見,但目前「效率」vs「成本」有所衝突,也是 代表性 vs 多元性(需要更長的會議)。協作會議不下裁示,所以比較重視多元性,讓公部門和民眾可以體會彼此的難處,嘗試建立個人和公部門之間的信任感。例如:新一代的健保卡這個議題,開了三次協作會議,當時時間點是六月,希望在年底前有結論。因為業務單位也拖了很久、有點累,因此希望有比較明確的狀態。還有報稅系統,也開了三次的協作會議,目的是希望多一點人參與設計的過程,但又有時間壓力,所以只開三場。

效率和成本是可以取捨的,但 PDIS 不這樣做,因為希望讓公務員經歷、習慣這樣的方式,讓他們能被鼓舞、願意去開自己的協作會議。但部門又有 80-20 法則,有些部門特別忙,有些部門則事情比較少。



4. 創新的過程中,跨部門的合作很重要。除了做跨部門溝通以外,怎麼說服公部門放下手邊的業務(放掉自己原本的KPI),幫你們做創新?他們的動機(誘因)是什麼?

這個過程是要一起創新,而不是只讓公務員自己做。某程度來說,政委辦公室所造成的權力,我們並不喜歡,但權力無法真空,所以更傾向下放給公務員,PO 只偶爾插一腳。

PO月會時,每次都會做一些小更動,投票看有哪些議題要進入協作會議。有一次,有二個議題進入決選,但人數不到一半,所以後來修改了投票的規則。

動機部份,公務員通常業務繁忙,除非有經驗過,才會比較有興趣。可能幫某些公務員敘獎、升官,因為有些會議會幫忙解決了一些議題,這也是一種動力。

5. 各部會的次長普遍支持開放政府嗎?願意花心力了解嗎?從外部進入公務體系的政次、公務員出身的常次,對開放政府的態度有沒差別呢?

需要透過一次次的協作會議,讓他們體驗和了解。關鍵在於每個人想在政府裡做什麼事,和外部或內部無關。對公務員來說,他的驕傲就是「完成長官交辦的事情」,所以也可能結果做得不錯。

譬如:某部會有個案子,詢問唐鳳,要做參與式討論活動。終於 40 年來第一次做了,結果很好、很高興。也就是政委帶頭,有機會讓政府有個破口來嘗試。但要如何維持,而不是風吹一下就不見了?挑戰的話,就是前置參與的工作量比較多;會收到很多預期以外的意見,對業務單位可能造成困擾,如果沒有實行,參與的人也會失落;以及沒有正當性就沒有拘束力,但要有正當性也要更多成本。

6. 開完協作會議之後,是否有後續追蹤?

會有月會,協作會議的成果會在月會上報告。

舉幾個案例來說:澎湖南方四島案,因為院長重視,所以有記者會之後,還開了其他會後會。「寵物能不能到國家公園?」這個議題,參與過 / 沒參與過 協作會議的,分化成為二個世界,加上其他的因素,最後變成比較傳統的會議。原本學者反對的,後來有條件接受有牽繩的飼主。其實每年都有法規公告,後續發展就被帶去法規的討論,結果沒聚焦在不同佐證證據和方法的討論。


價值觀的衝突應該要有程序來處理。

還是希望協作會議現場的互信能往外擴散,否則很難解決議題,因為資源比較少。

7. 您們覺得目前台灣的開放政府已經走到光譜的哪個階段?如果只有執政者能決定政策,是否仍停留在「洗白式開放」(open washing)的階段?

OGP 網站有列出開放政府的一些面向:性別、影響力(對公民生命造成影響),可以影響到很多層面,所以還有很多可以探索的。

往往也是人的本質的問題,所以覺得目前有點被卡住的狀態。需要一群人一起超越,而現在的民主政治框架有點限制。

社會不是由國家連結,而是由公民連結的。如果執政者有參考協作會議而做決策,應該就不是開放洗白?而協作會議目前也還不到開放洗白的份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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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想知道每次議題,平均花多少時間或多少次討論會議溝通後,能達成共識?

大約 2 個月。會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討論和蒐集資料的過程,做議題手冊、釐清脈絡,並把公部門的資料轉譯成一般人能懂的語言。

9. 如果有人很偏執,無法說服,你們如何從不同角度溝通成功,達成共識?請列舉實例。

試著從不同層次往上拉。如:單身女性的生殖議題,最後會和對家庭的想像衝擊有關。通常可以拉到一個高層次,然後往下長。

每次會議就是往前推一步,有時是一小步,有時是一大步,不強求共識。未來可能可以朝這樣的方向「把公聽會=協作會議」。

10. 你們的考績怎麼打?如何估量你們對社會的影響力?

影響力不是最終的結果,而且每個人對影響力的評估也不一樣。

協作會議的話,希望從一開始到最後,整個過程都要評估,因為過程是環環相扣的,包括研究方法、產出等等。

11. 找多元的人一起開協作會議,如果激烈討論,是不是需要會議主持的專業?

目前是做中學,也會上一些相關的課程。會透過心智圖來整理,議題手冊也都會公開。

12. 逐字稿有沒有轉化成圖片或其他溝通方式的可能?

目前有部落格,其他的方式正在發展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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